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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不合格机构注销相关资质
2009-12-17 07:21:5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孙凤文 杨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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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7日讯 记者从黑龙江省卫生厅获悉,省卫生部门日前组织开展了全省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专项检查,结果表明,从事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尚有培训不及时、职业病诊断报告书欠规范等问题。

  据介绍,目前黑龙江省共有41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16家职业病诊断机构。省卫生厅要求,要加强全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健康检查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库专家和职业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全面提升各类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水平、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对日常监督检查或年检不合格的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或者经检查仍不合格的,由省卫生厅注销其相关资质证书;对存在严重不负责任、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

  省卫生厅要求进一步调整、充实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力量,地市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要成立专门的职业卫生监督科室,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应有适当比例的监督人员专门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同时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行为,出台《黑龙江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程序》,规范全省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