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7日讯 几天前,吉林农民工老古拿到了劳动仲裁部门的裁决书。尽管还没拿到工伤赔偿款,老古的心里却特别敞亮:没花一分钱,就有律师帮咱“打官司”。有法律援助给农民工“撑腰”,不怕他不赔!
老古是吉林来哈务工的农民工,去年刚通过一家劳务公司找到“活儿”,还没签合同就遭遇了事故,工地塔吊上坠落的钢筋将他的左腿砸伤了。因伤势严重,老古辗转在两家医院住院治疗,劳务公司给老古支付了近3万元医疗费。出院后,老古几次找劳务公司和建筑公司索要赔偿遭拒。因为没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老古始终有点“底气不足”。今年年初,老古来到道里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当天指派律师受理,承办该案,劳动部门认定老古为工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陆级伤残。律师经过调查取证,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同时递交了大量证据。不久前,道里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劳务公司支付老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合计8万余元,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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