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高教法执法检查报告 努力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
东北网12月17日讯(黑龙江日报记者刘伟 东北网记者朱丹钰) 15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审议时组成人员认为,高等教育法施行以来,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得到了跨越式发展,基本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初步形成了布局优化、结构合理、学科齐全、具有龙江特点的高等教育体系,整体规模和实力大幅度提高;特别是省政府因地制宜适时出台了《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加快了我省高校为经济社会服务和发展的步伐,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组成人员对今后进一步贯彻实施高等教育法,提出了以下审议意见:
要继续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努力解决制约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资金问题。要建立生均培养经费拨款增长机制,积极探索解决高校扩招后欠债问题的方法,努力争取国家支持,从我省实际出发,采取多渠道、分步走等办法彻底解决这个影响高校正常运转的问题。同时,组织人大代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解决这个问题的专项提案。
要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要加快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尽快按现实情况核定人员编制;省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创造良好环境,在留住高素质人才同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鼓励和吸引高层次人才在我省工作;加强高校骨干教师梯队建设,发挥拔尖人才的带动作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德业俱佳的骨干教师队伍。
要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培养更多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要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做到教育公平,培养德才兼备身心健康、富于创新的高素质“四有”人才。在专业设置上,要突出特色,与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相衔接,与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让学生学得进、用得上,提高毕业生就业率。要进一步发挥高校优势,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要积极支持校企合作,搭建产学研结合平台,加快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建设,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要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法,积极扶持民办高校的发展。要坚持“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公共社区”三区融合,积极推进大学科技园区建设。加大对高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