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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集中处罚机动车不避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图)
2009-12-18 18:51:01 来源:东北网  作者:赵鹏 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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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在车辆中间穿行 东北网见习记者岳云雪摄

  东北网12月18日讯(赵鹏 见习记者 岳云雪) “每次过人行横道,我都小心翼翼,车速太快了,我这腿脚慢,过马路真是害怕,希望司机师傅能给我们行人适当的避让”,家住道里区经纬头道街的68岁的王桂霞对记者说。今天起,哈尔滨市开始集中处罚机动车不避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行人相互搀扶避让车辆 东北网见习记者岳云雪摄

  18日9时15分,记者随哈尔滨市交警巡逻大队、道里大队来到道里区经纬二道街入口人行横道线处,这里机动车流量很大,许多机动车在等信号的时候将车停在人行横道上,过街行人只能在车与车之间的空隙中穿行。10分钟后,一辆牌照“黑AC3759”的机动车在行驶至人行横到处不但没有躲避行人,反而与行人争道抢行。9时50分,一辆“黑AF8722”金杯面包车停在人行横道上,由于该车车体较长,将人行横道拦腰断住,过街行人无法通行。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交警共对不避让行人的7台车辆司机进行了处罚和批评教育。

驾驶员接受交警处罚 东北网见习记者岳云雪摄

  随后,记者来到中央大街与经纬街交叉口处看到,一些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线的时候,根本不避让行人,更有甚者狂按喇叭,催促行人让路。在南直路、友谊路、果戈里大街等道路宽阔、车速快的道路上,许多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上呼啸而过,行人过街胆颤心惊。

  据道里区交警大队郑勇光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违反此项交通法规,司机将被罚款50元、记2分。

责任编辑: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