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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甲流”重症参合农民住院报销73%
2010-01-05 16:32:44 来源:牡丹江日报  作者: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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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牡丹江1月5日讯  记者从牡丹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了解到,为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中的保障作用,减轻农村患者负担,今年1月1日起,牡丹江市农村“甲流”重症住院患者“新农合”报销比例在原报销比例43%的基础上,再提高30%,即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民可报销全部医药费的73%。

    据介绍,这个规定,是根据国家卫生部近期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持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卫生厅的要求,结合牡丹江市的实际制订的。卫生部门表示,重症患者的判断标准为:除“甲流”病例的发热、头疼等症状外,还需伴有呼吸衰竭、感染性休克、多脏器功能不全,或者其他需要监护治疗的症状。而非重症“甲流”患者,“新农合”报销比例将执行原“新农合”对住院患者的报销比例,即报销全部医费药的43%。

    卫生部门还表示,为重点加强重症病人救治,1月1日起,牡丹江市还将磷酸奥司他韦、扎那米韦、军科奥韦等甲型H1N1流感抗病毒药品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用于保证重症患者及时得到救治。

    卫生部门还强调了“甲流”重症患者报销的程序:出院时,参合农民需先支付医院全部治疗费用,然后,持收据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报销。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