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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电视购物忽悠人 夸大功能逃避监管售后“蒸发”
2010-01-06 14:59:3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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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6日讯 目前,网络、电视等购物形式以其低廉价格、选购便捷成为广大市民购物的一种新兴途径,它在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为消费者带来了诸多烦恼。不少消费者所购商品与广告宣传不符,落入了网络、电视购物的陷阱。随着春节临近,哈尔滨市工商局12315提醒消费者要谨防掉进网络购物陷阱。

  哈市某化妆品商家在电视购物节目中声称,“只要花上88元的超低价,就能购买到价值为1988元同类化妆品,并在3个月内无条件退货”,刘女士订购了该套化妆品,使用半个月后脸上皮肤过敏并出现黑斑。刘女士开始联系销售商要求退货,但数十次拨打电视购物营销电话后,销售商却拒绝了她的退货要求。

  12315数据分析显示,网络、电视等非现场购物陷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夸大功能。主要表现在那些增高、美容、丰胸、减肥以及某些手机、数码相机等产品;二是名人代言。很多电视购物、平面媒体的广告聘请名人代言作为促销手段之一;三是虚假“权威”。打着国外某“著名大学”的旗号,杜撰几个并不存在的科研机构或者著名科学家等;四是特技处理。用消费者使用产品前后的对比照片或图像来证明产品的效果,以此欺骗消费者;五是逃避监管。很多电视、网络购物注册的公司地址是假的,甚至有的公司法人代表也不是真正的法人,这是为了出事以后可以逃避责任;六是售后“蒸发”。很多非现场购物的产品一般是异地做广告异地经营,有些经营者将产品卖出去之后,就认为完成了任务,或者对后面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置之不理。无售后“三包”服务,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决定选购相关网络、电视购物节目中的产品时,要保持理性,一定要事先掌握选购商品的相关信息,不可盲目听信广告中绝对化的承诺;选择电视、网络购物时,最好选择在本地有经销商,有售后服务网点的产品,售后服务承诺最好要有书面形式,消费者要注意索要和保存购物发票等凭证。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