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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取房号“假离婚”后另结新欢 前妻一怒纵火烧房
2010-01-07 10:09:4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昕 于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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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7日讯 夫妻俩为争取房号办理假离婚,不料男方却趁机另结新欢,女方因愤懑纵火烧房。

  据松北法院介绍,2008年8月,杨某与丈夫曲某因索要房号而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离婚后仍一起居住。离婚后不久,杨某发现前夫曲某另结了新欢,她认为是前夫的朋友李某将他带坏了,所以十分气愤。2008年11月,杨某来到李家,将李某带坏前夫的怀疑告诉了李某的妻子,话不投机,二人不欢而散。随后,杨某来到婆婆家,越想越生气,于是回到李家院外,在北墙外将柴火垛点着后匆匆离开。火被扑灭后,经核实李家经济损失千余元。

  松北法院经审理,杨某纵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纵火罪,赔偿李家经济损失的同时,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