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5日讯 1月15日,黑龙江日报在头版刊发了题为《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的评论员文章,全文如下: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全局性和基础性制度,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为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我省掀起了一场自上而下、以上带下、大刀阔斧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改革创新,并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早在2008年7月,省委省政府就制定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了省委书记负总责,省纪委书记具体负责,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对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都做出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省委书记吉炳轩在一次常委会上说:“有了这个责任制,我们就要认真履行责任。制定的制度就要执行,省委要带头执行。”省委书记吉炳轩同志这次以检查组组长的身份,到哈尔滨市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既是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和考核,也是省委书记作为我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负责人,履行自身责任的一种方式。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队的十三个检查组,陆续分赴各市(地)和部分省直部门开展检查,也是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制度是保障。因为有了省委省政府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省纪委围绕如何落实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如何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何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机制等,深入调查研究,大胆改革创新,相继出台了一个个环环相扣、严肃庄重的配套保障制度。各市(地)和省直各部门都按照“责任主体到位,责任分解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的要求,及时制定了本地本单位的《实施办法》。从而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在落实责任制的过程中,认真履职尽责,不敢有丝毫懈怠。在全省上下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体制机制。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大执行力是体现实效的根本。任何好的制度如果缺乏执行力就会大打折扣,现实中,不乏制度林立,收效甚微的现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得好不好,取决于责任追究是否到位。我省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过程中,明确了考核方法、考核结果的运用及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追究办法。在执行的过程中,坚决动真的,来实的,不折不扣地加大制度的执行力,谁没有很好地负起责任,出了问题就要严格追究。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全省有20多名各级党政领导因为不认真执行责任制或执行不力等原因,被不同程度地追究了责任,进而维护了责任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这就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在落实责任制的过程中,认真履职尽责,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从根本上保证了责任制的落实,有效避免了责任制成为“一纸空文”,切实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