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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开始启动 资金由专用账户划转
2010-01-18 16:09:46 来源:鹤岗日报  作者:刘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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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6日讯 随着《鹤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于2010年1月起实行,倍受我市广大市民关注的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将于本月正式开展,它标志着我市的房地产市场管理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存量房(二手房)在交易中时常出现“麻秆打狼两头害怕”的状况,卖方要求买方先付款,而买方则要求先办理产权更名,否则拒绝付款。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不能真正实现“钱货两清”,即买卖双方在达成房屋交易意向之后,不能做到“产权过户与房款”的即时交割,而往往是买方在付完房款(首付款或全款)后的一段时间才能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在这期间的二手房交易资金没有监管,资金安全存在极大的隐患,实行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市房产局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中心将免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资金监管,可以有效地解决此类隐患。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是指房屋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由市房产局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中心在银行开立的“存量房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进行划转。买卖双方与监管中心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买方将交易资金先存入专用账户,产权过户登记完成,确认买方可以领取房产证后,再由专用账户将交易资金划入卖方账户。避免买卖双方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纠纷及矛盾,防范二手房交易风险,维护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二手房交易资金的安全。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