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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十二五”期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力争达26个
2010-01-19 14:30:50 来源:东北网  作者:顾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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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东北网1月19日讯 (记者顾硕) 记者19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2010年全省自然保护区工作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预计“十二五”期间晋升、新建自然保护区15个,其中,晋升、新建3个国家级、1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达26个。

  截至目前,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达197个,其中国家级23个、省级70个,面积达620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3.6%,在全国处于上游水平。一些具有重要影响的自然保护区被国际组织列为全球或区域性保护重点,扎龙、三江、洪河、兴凯湖等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丰林、五大连池、兴凯湖等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入“世界人与生物圈”网络,凉水、乌伊岭、翠北湿地等3个自然保护区加入“中国人与生物圈”网络,汤旺河自然保护区成为我国唯一的国家公园。


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丰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入“世界人与生物圈”网络。
五大连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入“世界人与生物圈”网络。

  据了解,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的类型包括森林生态系统、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地质遗迹及古生物遗迹等7种类型,已初步形成面积适宜、类型齐全、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的自然保护区网络。

  预计“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晋升、新建自然保护区15个,其中,晋升、新建3个国家级、1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达26个。到“十二五”末,全省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660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4.5%。建立5个自然保护区管理示范区,50%以上的自然保护区达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标准。


凉水自然保护区加入“中国人与生物圈”网络。
乌伊岭自然保护区加入“中国人与生物圈”网络。
翠北湿地自然保护区加入“中国人与生物圈”网络。

  据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自然保护区对维持生态平衡不仅具有重要意义,更是生态旅游的胜地。某些自然保护区可为旅游提供一定的场所。由于自然保护区保存了完好的生态系统、珍贵而稀有的动植物或地质剖面,对旅游者有很大的吸引力,特别是有些以保护天然风景为主要对象的自然保护区,更是旅游者向往之地。在不破坏自然保护区和严格管理的条件下,划出一定区域,有限制地开展旅游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丽自然景观欣赏的需要。随着人民物质生活的改善,自然保护区在这方面的潜在价值,将日益明显地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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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