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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十大法治事件”揭晓 “泰山”业主维权等获选
2010-01-21 08:47:21 来源:东北网  作者:梁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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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收取不记名投票结果。东北网见习记者 梁镌文摄
黑龙江省“十大法治事件”评审现场。东北网见习记者 梁镌文摄
评委对候选事件进行审查。东北网见习记者 梁镌文摄

  东北网1月20日讯(见习记者梁镌文) 20日,2009年黑龙江省“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揭晓,哈尔滨市世纪花园小区供热费退赔事件、《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出台“泰山”业主维权成首例等获选。

  2009年,黑龙江省发生了众多受社会关注的法治事件,有的触及到现有法律的盲点、有的直接促进我国现有一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印证了全省法治文明前行的足迹。评委对20个候选事件,通过不记名投票,选出了2009黑龙江省“十大法治事件”。

  此次评选活动由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内司委、黑龙江电视台主办,黑龙江电视台法制频道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制杂志社承办,省政府法制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16家有关单位参加。

  附:2009年黑龙江省“十大法治事件”名单

  1.哈尔滨市世纪花园小区供热费退赔事件

  2.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执行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3. 《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出台,“泰山”业主维权成首例

  4.全国瞩目的黑龙江“2009一号缉捕行动”成功高捷—唐景芳老人荣获2009“中国十大法治人物”称号

  5. 《黑龙江省损害发展环境行政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6.集中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活动成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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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黑龙江省开展首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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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