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3日讯 1月22日,记者从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和市医疗保险局了解到,从2009年12月份,大庆市出台了关于生育医疗费部分项用有所提高的政策,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据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科长李广生介绍,调整后,剖宫产由2009年的3000元上调至现在的4000元,侧切生产也由原来的1500元上调至现在的2000元。正常生产由原来的1200元上调至现在的1700元。
他说,凡是女职工生育只要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一年的都可以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值得一提的是,享受生育医疗保险的女职工最好选择定点医院。
定点医院包括:市级医院和区级医院,这些医院都是女职工生育的定点医院。不过,像一些偏远地区医院,比如七厂、林源的一些企业医院,也是职工生育的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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