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激活干部选任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集聚优秀人才,加快推进“追赶跨越、领跑争先”步伐,中共海林市委决定公开选拔一批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比选的职位
1、面向全省比选的职位(1职):共青团海林市委员会书记。
2、面向牡丹江市比选的职位(15职):市民政局副局长,市外事侨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农机总站副站长,市畜牧总站副站长,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市莲花湖风景区管理局旅游事业管理科科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科科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2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市结核病防治所所长、副所长,市农村成人卫生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3、面向海林市比选的职位(14职):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市监察局副局长,市纪委、监察局直属纪工委书记(4职)、副书记(4职),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主任(副科级),市城乡社会福利中心主任(副科级),市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
二、报名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比选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具备比选职位所需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国家党政机关、群团组织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比选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应为副科级以上干部(在副科级岗位任职2年以上)。比选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应为副科级干部(在副科级岗位任职1年以上)或一般干部(参加工作2年以上)。
5、男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比选卫生系统领导职位的,需具备医学类中级以上职称。具备医学类副高职以上职称的,比选年龄可适当放宽。
7、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
8、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以及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名时间:1月28日至2月11日;2月20日至28日
报名地点:海林市政府一号楼三楼西侧市委组织部干部组
比选的具体职位条件及选拔方法和程序请登录海林党建网(//www.hailin.gov.cn/zzb)查询
咨询电话:0453-7330807
海林市公开比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