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28日,出席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各代表团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法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审议时,代表们一致认为,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效。坚持从省情实际出发,进一步强化立法工作,在注重经济立法、坚持急需先立的同时,加大社会立法力度,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围绕保增长、保民生、调结构、促发展开展工作,推动了“三农”问题、国企改革、节能减排、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创造条件,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一些代表还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今年要进一步探索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途径,把立法重点放在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民生问题上。要完善立法听证制度,扩大立法听证范围,使听证的过程真正成为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过程。要强化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创新监督方式,突出跟踪问效,加大预算监督力度,保证财政预算规范执行,促进政府各项推进措施的落实。要重视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进一步为代表反映群众意愿、维护民生民利提供条件和平台。要保持与市、县(区)人大的密切联系、沟通和交流,加强工作指导,共同开创全省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些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理论学习,着力提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坚持与时俱进,着力提高创新能力;坚持求真务实,着力提高推进工作落实的能力。
审议时,代表们对省法院、省检察院2009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省法院要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办好各类案件,充分发挥审判机关执行工作化解矛盾的作用,服务保障大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扎实推进法官廉政建设工程,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筑牢全省法院工作根基。
省检察院要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统筹兼顾各项检察工作,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要紧紧围绕工作大局,不断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围绕执法办案这个中心,加大探索强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注重机制建设,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