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这几天,尽管天气寒冷,可林口县林口镇镜海轮胎经销处的女老板朱秀华心里却是热乎乎的:凭着经销处的执照,她不仅顺利拿到了由农民变为城里人的户口,上了养老保险,就连前几天申请的小额创业贷款也快批下来了。该县公安局统计显示,从去年10月22日林口县正式出台《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创业的实施意见》以来,该县已有153名农民像朱秀华一样进城落户创业,是去年上半年全县“农转非”户数的总和。
林口是黑龙江省闻名的劳务输出大县,劳务经济在鼓起人们腰包的同时,也使城镇人口出现了只降不增的现象。去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大量农民工返乡,但过高的进城门槛和相关创业扶持政策的缺失,使他们很难真正在县城落户创业。
针对这一现象,林口县出台了《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创业的实施意见》,规定凡具有林口户籍、在县城有固定商品房或有相对稳定就业岗位的农民,凭工商执照或聘用合同就可办理城镇户口。在创业中,进城农民可按下岗工人条件在工商税务方面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并根据创业需要,由相关部门进行有针对性的免费培训;创业有困难的还可以享受小额贷款。同时,进城农民还可购买经济适用房或申请廉租房,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年龄还可适当放宽,并在子女入学入托时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与此同时,林口县还出台了“土地过渡期制度”,规定农民转变身份后,所拥有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可保留到二轮土地承包期结束,其间,农民可自行流转。
新政策的出台为“朱秀华们”吃下了定心丸:“有了这些好政策,俺不仅感到真正进了城,还能在城里站住脚了”,朱秀华高兴地说。
林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宋福祥表示,新政策的出台可以消除农民进城创业的顾虑,推动城镇二三产业发展和农村土地流转,加速城镇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