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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6.4万关闭破产国企退休人员全纳入医保
2010-01-30 10:34:36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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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29日获悉,《哈尔滨市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正式出台。哈市今年将关闭破产国企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医保,并于6月底前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医保问题。

  据悉,哈市国有依法破产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有三部分,共计64833人,其中中央和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企退休人员4520人,省属关闭破产国企退休人员5782人,市区属地方关闭破产国企退休人员54531人。

  按照规定,哈市将从现在开始,将上述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哈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实行社会化管理。2010年6月底前,统筹解决包括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在内的其他各类城镇人员医疗保障问题。2010年年底,哈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0%以上。2011年年底之前,哈市地方政府安排用于帮助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的补助资金到位率必须达到40%以上。

  方案规定,哈市将采取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相结合方式,一次性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险费缴纳问题。即按本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额的6%一次性缴纳10年的保险费。(补助范围和标准见右表)

  另据了解,哈市今年还将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参保工作。

  补助范围和标准

  ●中央和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企退休人员 原通过关闭破产政策安排的人均参保补助资金低于1.26万元的,由中央财政按1.26万元标准补足。

  ●省属关闭破产国企退休人员

  按照所在地区筹资标准扣除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后,由省级财政补齐不足部分。

  ●市区属地方关闭破产国企退休人员

  中央财政对地方关闭破产国企退休人员中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每人补助5040元,对已参加医疗保险的每人补助1008元。省财政分别对应补助10%。

责任编辑:李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