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3日讯 记者从市政府获悉,《哈尔滨市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审批流程》规定,建设项目审批从选址到开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审批时限为45个工作日,其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审批时限为37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先交“承诺”
基本流程规定,建设单位向行政审批部门提交承诺书,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各项费用;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报的各种审批材料真实有效,按规定办理所有审批手续。建设不损害公共利益,保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保护环境、确保工程质量、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保证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预售商品房等。违反承诺的建设单位,将接受行政审批部门的调查处理,无条件停止施工,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0项目共取消120个前置要件
《审批流程》中取消了审批部门为其他部门把关的前置要件;在同一部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关联的其他审批事项,申请人已经提报的要件,部门不再要求重复提报要件,由部门内部互相传递;按照审批顺序,上一个环节已经要求提报的前置审批要件,本环节不再要求重复提报。在建设项目审批20个项目中共取消了120个前置要件。
《审批流程》对建设项目审批环节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其中,抗震审批仅限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卫生审批仅限公共场所和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
45个工作日内审核全结束
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各阶段审批时限分别为:选址阶段———8个工作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核准(批准、备案)、用地预审审查报批阶段———10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阶段———8个工作日,用地、拆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建筑设计方案图审查阶段———15个工作日,施工许可阶段———4个工作日。其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审批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无项目选址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