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23日,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通报,1月份,哈尔滨市CPI为103.0,高于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按降序排列与沈阳市并列居第三位。比最高的长春市低1.1个百分点,比最低的广州市高3.9个百分点。在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中,消费价格总水平呈现“12涨、2降、1持平”态势。受地域条件影响,东北三省四个副省级城市CPI名列前茅。
城市 CPI 位次
长春 104.1 1
大连 103.3 2
沈阳 103.0 3
哈尔滨 103.0 3
杭州 102.7 5
南京 102.5 6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