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5日讯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全省公务员招考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报考人员资格复查名单于2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省人事编制信息网进行查询。进入复查的考生须于26日进行现场复查,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据介绍,参加资格复查的考生范围是根据笔试成绩和省招考办确定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的,列入该名单的考生将参加现场资格复查。复查时,考生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等材料。须加试警务技能(体能)的考生须携带2张1寸同版免冠照片;非2010届统招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2010届统招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该材料应包括学历、专业、入学与毕业时间、是否统招等内容。
同时,招考计划中招考对象要求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非在职”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就业报到(派遣)证或本人档案所在部门开具的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提供所在单位证明材料(含单位是否同意报考);招考条件要求“具有××年工作经历”的,考生应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招考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还应提供所在党组织的证明材料;招考条件中要求具有法律资格证书、会计师资格、英语四级或六级、执业医师证书等条件的考生也必须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材料。
此外,此次全省公务员考试中报考哈市市属单位并进入资格确认环节人员名单也已公布,考生可登录省人事编制信息网进行查询,27日资格确认后将于近期予以面试。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