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3日讯 为服务哈尔滨今年各类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日前,哈尔滨市工商局制定了《服务项目建设提速年实施意见》,出台了25条服务举措,对重点企业、大项目实施特事特办、主动服务、审批提速。
措施一:
下放松北、平房区企业登记管理权
松北、平房工商分局可直接对设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行使登记管理权,不受注册资本金额的限制;为进入高新技术园区的企业专门设置企业注册号的号段,供松北分局在登记时使用。
措施二:
重点项目一站办结、大中企业上门年检
审批———咨询、注册、审批实行一个人接待、一表告知、一份材料管到底;对重点项目上,实行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解决问题,实行一体化帮扶,对重点企业实施联络员介入、现场指导,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检照———对哈尔滨市银行等集群性企业、大中型企业实行现场办公,上门年检;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网上申报年检;在市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可在辖区内工商所就近年检;对上一年度6月30日后设立,领取营业执照不足6个月的企业,可免于审查直接年检;对信用等级较高、日常监督管理中无违法行为的企业,原则上实行书式检查。
措施三:
主动参与招商引资,拓宽发展空间
招商———鼓励各类主体扩大投资领域,工商部门积极进入招商引资的主战场,加强与国内发达地区和省内地市的合作,主办和支持多种形式的经贸洽谈、项目对接,在项目签约和引进资金上实现突破;引导企业激活静态资本,帮助企业把股权转换成资源;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扶持———支持企业实施商标发展战略,优先将大项目企业、重点企业和老字号企业列入哈尔滨市争创黑龙江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品牌梯队,帮助其提高市场品牌竞争力;对哈尔滨市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企业数量、资本数额和所有制结构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政府和企业制定经济发展目标提供决策参考。
减负———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登记不收费、违反登记法规处罚不罚款”政策;对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从事个体经营时,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予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