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哈市市民商忠亮因诈骗罪在去年2月20日被哈市香坊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然而在缓刑期间,商忠亮继续行骗,一个多月实施合同诈骗3起,诈骗金额14400余元,实施诈骗3起,诈骗金额16200余元。近日,哈市道里区法院撤销了香坊区法院对商忠亮的缓刑部分,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诈骗15万被判三缓五
商忠亮,今年28岁。2008年7月13日,商忠亮用虚假的身份,以建厂房为名,骗得道外区一家金属材料经销部一名业务员的钢材27.37吨,被其销赃后,获赃款10万余元,大部分被其挥霍。赃物后经估价价值15万余元。
业务员发现被骗后,四处寻找商忠亮。2008年7月18日被害人发现商忠亮并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追缴了商忠亮还未挥霍的赃款47700元,并返还给被害人,后在审理过程中,商忠亮家属又代替其返还被害人损失11万余元。
哈市香坊区法院认为,鉴于商忠亮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已退赔被害人损失,其家属又能代替其主动缴纳罚金,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2009年2月20日,香坊区法院一审以商忠亮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5万元。
再次行骗缓刑变实刑
按理说,已经因为犯诈骗罪被判刑,应该有悔改之意。然而,在判决下达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商忠亮竟然又继续行骗。
2009年7月30日,商忠亮在哈尔滨一家科技公司打工,他虚构一公司要买设备,然后以这家公司看样机为名,骗走一台电脑主机和两台显示器,共价值4700元;7月31日,商忠亮谎称要兑下王军(化名)的网吧,并签订了出兑协议书。8月2日,商忠亮已给设备估价为名骗走一台组装的电脑主机和一台显示器,共价值1420元……
除了合同诈骗外,商忠亮还实施了诈骗犯罪:8月4日,商忠亮谎称让李成(化名)为自己做局域网工程,次日,商忠亮骗走李成一台价值7120元的笔记本电脑;8月8日,商忠亮又谎称为一家网吧更新电脑,欲将旧电脑卖给被害人魏忠(化名),骗走魏忠支付的定金100元,8月9日,又以同样手段骗走张春(化名)支付的定金3000元……
近日,哈市道里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商忠亮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应撤销其缓刑,故撤销香坊区法院“商忠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5万元”的缓刑部分,判处商忠亮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与原判有期徒刑三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