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8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哈市将通过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有效供给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抑制冰城房价,确保市民“住有所居”。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据了解,2009年哈市实现房地产开发建设总规模1769万平方米,竣工813万平方米,是历史上投资增长最快的一年;2010年,哈市将继续加大住宅建设,总规模1200万平方米,竣工600万平方米,届时,哈市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将达到32平方米。同时,创新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推进河山街、征仪路等项目建设;规范发展单位自建职工住房,计划建设80万平方米。
此外,坚持配建制度,完善廉租住房后期管理,不断扩大实物配租受益面。推进棚改易地安置。推进哈市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四个中心城区棚改易地安置项目,年内开工220万平方米,竣工60万平方米。
严打无证售房变相提前预售行为
今年哈市还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把住商品房市场准入关,严肃查处开发企业无证售房、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问题。对以收取“诚意金”、签订借款合同等形式变相提前预售的行为,主动查处,坚决打击。重点对市区(不含松北区、呼兰区、阿城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已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建设单位,包括以内部认购或者以贵宾卡、会员卡、诚意金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的建设项目,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进行查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从严查处,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开发企业资质、收回有关审批手续,并予以公开曝光。同时,加快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立法进程,确保预售款安全。
被弃管小区政府指定物业接管
目前,哈市尚有20%的小区没有实施物业管理,或者部分小区被物业企业弃管。针对小区被弃管现象,哈市将由政府给予补贴,指定物业接管;对于基础条件较差、未实施物业管理的老城区旧住宅,成立社区房屋维修服务站,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据了解,今年哈市将坚持大物业理念和服务均等化原则,实现物业管理范围全覆盖、管理内容全方位和管理时效全天候,切实当好人民群众生活的“大管家”和服务员。并突出破解老城区旧住宅物业服务难题。对于基础条件较差、未实施物业管理的老城区旧住宅,在实施改造的基础上,具备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成立社区房屋维修服务站,保障居民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