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10日,哈尔滨市工商局公布今年一季度流通领域室内采暖器(具)质量监测抽查结果,在抽查的85批次的电加热器产品中,合格58批次,不合格27批次,合格率为68%;在抽查的38批次的电热毯产品中,合格12批次,不合格26批次,合格率为32%;在抽查的11批次的采暖散热器产品中,合格5批次,不合格6批次,合格率为45%。
据了解此次抽检是哈市工商局委托黑龙江省五金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哈市区内各大商场、超市、专业批发市场所销售的室内电加热器、电热毯、灰铸铁散热器以及钢制散热器产品进行的定向监测,抽样检测结果并不令人满意。
被抽查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室内电加热器(电加热器、电热毯)标志和说明项不合格;输入功率和电流项不合格,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不合格,使产品在使用中存在着安全隐患。
此外,采暖散热器螺纹精度项不合格,铸造质量项不合格。此次抽查中,有6批次采暖散热器产品螺纹型式尺寸超出标准规定的公差范围。该项不合格会降低散热器连接强度,有可能造成螺纹部位的漏水事故。
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室内电加热器(具)要看产品标识,产品的规格、型号和商标应与说明书一致,是否有3C认证标志。到正规的商场购买,并开具发票,使产品质量得到最大的保障。如消费者购买了通报的不合格产品,可持有效购货凭证到销售商处办理退货。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