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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索赔要道歉 质疑服务要说法 佳市消费投诉出现新变化
2010-03-11 09:58:39 来源:生活报三江版  作者:余春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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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年“3.15”,消费者权益保障这个话题成为热议话题,笔者在佳木斯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随着市民消费结构和消费意识的变化,消费投诉的内容也发生了新变化,开始有市民投诉月嫂服务质量,要求无德商家道歉等新问题。

  投诉重点:只要求说“对不起”

  投诉案例:近日市民周先生与亲友到市区一家火锅店用餐,用餐过程中周先生点了四盘羊肉,可在结账时周先生感觉账单不对,将羊肉算成六盘,为此他将多支付36元。

  周先生要求服务员重新将账算一下,服务员出去算了一下账后返回来坚持说周先生吃了六盘羊肉。周先生指着桌上的盘子表示,只有四个盘子为何要收六盘的钱。在周先生的坚持下,服务员减去了两盘羊肉的钱。周先生要求服务员为自己的失误道歉。可服务员就是不道歉,周先生找火锅店经理,可工作人员表示经理外出未在家。

  怒火未消的周先生来到佳木斯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不要求经济赔偿,只要求火锅店向自己道歉。经过消协工作人员协调,该火锅店经理认识到了工作失误,并诚恳地向周先生说对不起,直到这时周先生的气才消。

  维权点评:佳木斯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吕桂萍部长说,账单算错了不要紧,但要尊重消费者,及时向消费者致歉承认经营管理中的不足。同时还有许多市民去饭店就餐后经常不注意账单,不管多少钱都照付,而有少数的商家利用一部分顾客大大咧咧的心理而暗中多收费。消费者能够主动要求商家道歉,说明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投诉重点:星级月嫂

  投诉案例:市民郑女士今年1月份生小孩,在生育之前,她到向阳区一家政公司雇了一名月嫂,得知月嫂是按照星级标准为客户服务的,她挑选了一名星级最高的月嫂,每月费用达3000元。

  孩子出生不久,郑女士发现新生儿身上出现的黄疸始终不退,她向月嫂请教,月嫂帮着分析说因为郑女士每天吃的水果中有橘子,是哺乳导致的。孩子满月时到医院检查,医生发现孩子身体发黄是病理现象,需要住院观察治疗。孩子住了10多天院,郑女士为此付出2000元的医疗费。

  回到家后郑女士觉得当时月嫂误导了自己,花这么多钱聘请的月嫂连孩子这么明显的疾病都辨别不清,郑女士找到家政公司讨说法,在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后向消协投诉。

  维权点评:吕桂萍部长说,月嫂这一行业越来越受准妈妈的欢迎。但需要提醒广大的准妈妈在与家政公司签订聘用月嫂合同时一定不要草草了事,更不能全部按照家政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进行填写。应该将维护自身利益的一些细节问题充分考虑到并列入合同,更不能相信家政公司的口头承诺,以免出现问题后因缺乏有效证据而出现维权困难。

  投诉重点:强加住宅面积

  投诉案例:1月份,在佳东居住的两位老人来到市消协反映,数年前佳东有开发单位将一座办公楼改造成住宅楼,两位老人于2008年各购买改造后的住宅楼一个房间,房间居住面积不到30平方米。

  今年一月份开发单位说是给两位老人所住的房间办理房照,但需要老人各补交房间两平方的房款,各需要两千余元。老人想不明白,已经住了两年了才说面积不对,当初买房子时为何不说呀,他们对开发单位这种做法十分气愤,来到市消协咨询。

  维权点评:吕桂萍部长说,因质量等问题住户与开发单位引发不少争端,而像这种强加住宅面积的还不多见。针对两位老人的质疑,老人可以到具有房屋测算鉴定资质的专业单位要求对房屋的面积进行重新鉴定和测算,如果能够确定多出的两平方面积是开发单位强加给他们的,他们应该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的测定结果维权。

责任编辑:邱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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