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 哈尔滨市2010年城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货币补贴准入标准(不含呼兰、阿城两区)近日出台(见下表)。根据标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货币补贴,需具备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等三个条件。
根据《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近日制定了哈尔滨市2010年城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货币补贴的准入标准。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统计部门
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
可支配收入的70%。
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注:其他区、县(市)将参照城区标准,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并颁布执行。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