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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建议打车合乘应对出行难 合乘收费标准要合理
2010-03-15 09:40:23 来源:生活报  作者:杨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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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今年5月1日将施行的《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未经乘客同意不得合载;乘客同意合载时,可以与乘客协议租价和给付票据。”多数市民认为合乘可以缓解交通压力,有利于节约资源,值得大力提倡。但也有市民认为,合乘时出租车按人头收费不合理,乘客没得到实惠。

  支持

  市民打车更方便

  12日,记者对街头正欲打车的市民进行了随机采访。市民普遍表示该规定很好,既方便自己也方便别人,有望缓解打车难。

  市民于洁说:“上下班打车难我是深有体会的,往往站在马路边等十几分钟都碰不到空车,如果合乘的话肯定会减少等车时间。”

  “对于我们司机来说,还是合乘合适,跑一趟拉1个人是拉,拉4个人也是拉,还能多收三份车钱。”出租车司机吕师傅说。

  意见

  按人收费不合理

  市民在支持合乘的同时也表示,目前合乘收费普遍不合理。

  市民王利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有一次从闽江小区打车去宣化街大润发超市,司机顺道捡了一个要去先锋路沃尔玛超市的乘客。到了目的地司机向王立臣索要了11块钱车费。“钱都让司机挣了,我觉得同意合乘的乘客应享受优惠。”

  不少市民表示,既然司机拉合乘,就应该对第一名乘客优惠,“这等于是相同的时间干了两份活”。

  建议

  “哈市高峰时段道路拥挤的状况越来越严重,许多出行市民打车困难,出租车合乘既顺应低碳环保、创建节约型社会的趋势,也能起到缓解城市交通紧张的作用,是值得大力提倡的一项举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少市民和的哥这样说。

  的哥张成磊表示,在打车难矛盾比较集中的特殊时间段,应鼓励市民合乘,方便大家出行。可以这样实施:在每天客流高峰时段,出租车在前风挡处摆放一个标志牌,显示行驶方向。在征得乘客同意后,同方向的乘客可以合乘一辆车。为了补偿乘客,司机可对每位乘客采取打折的方式收取车费。“这样,乘客既得到了实惠,还免除了打不到车的烦恼,同时司机也增加了收入。”

  市民赵振刚建议,既然合乘在客运条例中是允许的,管理部门就应该设计一款新型计价器。当第二名乘客上车后,司机按下计价器上的合乘键,计价器就能同时计算出两个价格,一个价格是针对后上车的乘客,另一个价格则是之前乘客的应付金额。“这个功能类似秒表上的多人计时,应该不难实现。”赵振刚说,此外,计价器改动还要兼顾出租车发票打印系统,让每名合乘的乘客都能拿到符合自己打车里程的发票。

  新闻链接

  “合乘”收费标准

  其他城市早有规定

  据了解,国内其他一些城市对出租车“合乘”已经出台了一些细则。比如《烟台市出租车运价收费标准》规定,合乘的收费标准为:分别按乘客下车地点计价器所显示金额的70%收费。

  重庆市去年规定,市民“组合”打车,合乘路段市民各付票价的80%;单独乘坐路段则由后下车的乘客支付。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