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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少数车主选择“互碰自赔”
2010-03-16 09:44:26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冯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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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3月16日讯 2月17日下午,齐齐哈尔市民葛先生驾驶一辆微型面包车在途经军校街一交通路口时,与一辆相向行驶的捷达车发生刮蹭,两车前轮和前保险杠部位油漆都有一定程度擦伤。

  “由于当时正值高峰时段,后面堵的车辆越来越多,当时我下车建议通过‘互碰自赔’的方式来处理,但被对方一口否决了。”葛先生说,虽然对方承认自己也有一定责任,但坚持要让葛先生承担主责,最后双方耗上了。

  由于双方损失都不大,又都有责任,最后只好等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查勘定损后,“互碰自赔”的提议才被双方车主接受。

  据了解,自2009年2月1日起,全国各大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推行了“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即机动车之间如发生轻微互碰交通事故时,各方车辆损失不超过2000元,且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的车主,可要求实施互碰自赔的处理方式。据业内人士介绍,“互碰自赔”机制不会让车主索赔时往返奔波,省时又省力。

  然而,近日记者调查齐市几家保险公司发现,在发生一些小的交通事故时,主动要求采用“互碰自赔”处理方式的车主不是很多。

  “虽然新规便利性较强,但对一些司机来说,还是乐意选择经交警认定责任后,再采用传统方式进行理赔。”华安保险齐分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这样表示,他们在对2009年小事故赔付进行统计后发现,选择“互碰自赔”的只有六七百案例,仅占一二成。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互碰自赔”车辆理赔业务限制条件过多,也是导致采用这一新理赔机制人数较少的一个重要原因。“我的车是四五十万的高级轿车,万一与一辆几万元的捷达类车发生碰撞,如果按‘互碰自赔’的方式解决,我才不会同意。”市民李先生表示,因为高档车修车费用很高,一旦出险,若按‘互碰自赔’的方式来解决,容易吃亏。

  “两车相撞很难自行确定双方责任,选择‘互碰自赔’,容易留下隐患,所以,多数人不会选择‘互碰自赔’。”许多车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这一新规虽然便利性较强,但在实施过程中限制条件较多,使得车主敬而远之。

  对此,华安保险齐分公司相关人士认为,“互碰自赔”理赔案例不是很多,是由于车主对这一新规认知度不高,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到位。此外,由于车辆的理赔问题涉及到下年度的浮动保费问题,所以车主对此都较为谨慎。

责任编辑:张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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