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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强化责任追究 防扩内需项目出现“半拉子”工程
2010-03-19 07:54:48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任克奇 王坤 常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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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今年是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的攻坚之年,如何确保中央投资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实施,成为纪检监察部门的紧迫任务。省纪委监察厅切实加强对民生项目、投资安排、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扩大内需项目高效、安全、及时竣工,防止“半拉子”工程出现。

  阳光操作,从制度上防止“半拉子”工程出现。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各级项目责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建设项目公示办法》,所有中央和省扩大内需项目必须全部公示,并按“办法”规定公示项目内容、刊登媒体、公示时间、举报方式和惩处措施,加大公众对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项目在阳光下运作。进一步完善《黑龙江省违反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责任追究办法》,强化行政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完善考核与奖惩制度,对于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配套资金来源明显不足、建设条件不落实以及建设进度缓慢的地方或部门的项目减少或暂缓申报,充分体现国家在项目申报和投资安排上“真干真支持,少干少支持,不干不支持”的投资分配原则。与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设立联络员,定期通报情况,及时掌握各地项目建设进展、配套资金落实等情况,为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保障。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每个项目、每笔资金处于有效监控之中,责任到人,一旦发生严重问题有具体的单位和人员承担责任,建立完善的制度预防体系。

  落实配套资金,从保障上防止“半拉子”工程出现。督促相关部门继续抓好扩大内需项目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督促企业出资按计划及早到位,积极协调相关金融机构按照承诺落实银行贷款。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快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快落实配套资金。督促各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财力,充分利用政府一般预算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等各类政府性基金、省政府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利用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市场机制筹措的资金和政府其他可用财力,切实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地方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中央扩大内需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政府配套。关注民生,强化监督,从措施上防止“半拉子”工程出现。采取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问题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对以前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项目的检查,要把改善民生、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社会事业建设作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尤其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水、电、路、气、房”垃圾污水处理等项目。三是加强对投资安排、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投资重点用于完成续建、投产和收尾项目。四是加强对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挤占等行为,确保扩大内需资金安全、科学、高效。

  严肃执纪,通过案件查处防止“半拉子”工程出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群众举报的和已发现的案件线索组织调查,严肃查处国家机关、项目建设单位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以及对中央扩大内需资金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等问题,坚决打击各种违纪违法现象和腐败行为。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