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3月24日讯 本不是中石油所属的加油站,却硬将自己的门脸设计成近似中石油的样式,该加油站这一涉嫌虚假宣传行为,被工商部门罚了1万元。
日前,龙江县工商局七棵树工商所在“红盾护农保春耕”执法行动巡查中,发现龙江县哈拉海乡农机加油站有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虚假宣传行为。经详细调查发现,哈拉海乡农机加油站在没有标注自己企业名称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加油站雨篷总体设计成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红底白字黄线”近似的样式,并在其上面标注“中国厂元油”字样,其中“厂元”并非汉字,而是将“原”字拼写成民间简写,其标注足以引起消费者误认为该加油站为中国石油所属加油站,构成了以虚假宣传方式从事经营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根据法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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