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3月29日讯 近日,安达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放火、盗伐林木案,被告人周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00元。
周某同张某之间产生矛盾,怀疑是张某的嫂子毕某唆使,遂产生报复之念。2007年11月6日,周某和张某、王某、郭某4人同住在一家旅店,周某与王某、郭某合谋要点毕某家房子吓唬吓唬她,并商定由周某、郭某放火。次日凌晨1时许,4人乘坐出租车携带两矿泉水瓶柴油,窜至毕某家胡同内,周某害怕把房子点着后把人烧坏便扔掉一瓶汽油。而后周某、郭某进入毕家院内用砖头将玻璃砸碎,把剩余一瓶汽油点燃扔进毕家屋内逃离现场,后消防队赶到将火扑灭。烧毁衣柜、电视机等物品价值人民币930元,烧毁人民币1700元。周某还同张某盗伐林木作案3起,得赃款2800元,周某分得的赃款已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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