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3月29日讯 近日,安达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诈骗案。判决被告人崔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9年10月20日左右,崔某在旅店住宿期间,结识了同在该旅店住宿的高某,两人在交往中,崔某发现高某有钱,便对其产生诈骗之念。之后,崔某谎称自己认识工商局、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可以帮助高某开办旅店,先后5次骗取被高某4000元。事后,崔某害怕事情败露,便以让高某去南方考察为由将其骗走。高某外出之后,崔某以自己出车祸为由给高某打电话让其汇款1500元。高某在哈市给被告人崔某汇款1500元。崔某骗得赃款5500元被全部挥霍。后被公安部门抓获。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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