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30日讯 25日,在全省春季防火安全工作暨2009年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佳木斯市人民政府获2009年度全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先进单位,副市长蒋志芳、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岳森、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于清建被评为2009年度全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先进个人。
佳市政府在2009年度工作中,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以《2009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逐级明确了消防经费投入、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队伍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火灾事故控制指标等年度工作指标。为彻底实现防患未然,佳市还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纳入市委“十项重点工程”,纳入政府专项督办,出台了“重大火灾隐患约谈机制”。
去年9月初,市政府相关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对佳木斯市公路客运总站、佳木斯市中心医院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进程进行了实地检查,对整改进度缓慢单位,提请政府启动督办程序,由政府主管领导与具有消防隐患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措施、明确责任,确保了5家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单位整改完毕全部销案摘牌,为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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