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4月1日讯 “清明节”将至,进入林区上坟、扫墓、祭祀人员大幅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密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月30日,市森防指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森防责任。各县(市)区局必须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迅速行动起来,主要领导要对节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分管领导要亲自落实、亲自督导,把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和具体地块,切实做到工作有部署,措施有保障,责任有落实。“清明节”期间,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成专门检查组,深入重点地段和关键部位,严格检查督促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二、抓好防火宣传,倡导开展文明祭祀。各地要积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大范围、多层次、多形式地宣传倡导文明祭祀,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要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扫墓、种植纪念树、献花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方式祭奠,从根本上消除火险隐患。
三、突出防范重点,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各地要在“清明节”期间,坚持疏、导、堵相结合,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部位,管住特殊人群,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各级包片领导和督查员要全部深入到责任区,检查督办,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对重点区域、入山道口、坟头、墓地等重点部位要增岗设卡,增加临时检查人员,划定责任区,指派专人值守,加大巡护检查力度,严防火源上山入林,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现象的发生。对于不听劝阻,造成火灾者,一律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四、时刻严阵以待,做好应急扑火准备。“清明节”期间各地要保持高度戒备,森林部队、森林消防专业队和场所扑火小分队要集中待命,并抽调部分兵力就近布防到坟区、墓地等重点部位,随时做好扑火准备,一旦出现火情,就近出击,做到打早、打小,提高首战灭火成功率。航空护林站要做好直升机机降灭火的各项准备。
五、加强值班调度,确保防火信息畅通。“清明节”期间,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全天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杜绝出现脱岗、漏岗现象,随时掌握火情动态,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对迟报、瞒报火情,贻误扑火战机导致小火酿成大灾的,要逐级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县(市)区局防火办要在4月2日至6日每天将“清明节”当天情况填报到市防火办林火信息网的日志当中,4月7日前上报“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总结和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