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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检举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 举报最高奖励近万元
2010-04-08 07:41:5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王英杰 宫其芳 王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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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8日讯 记者从省公安厅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鼓励市民踊跃检举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公安机关设立了最高近万元的现金奖励。

  据了解,奖励标准为: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5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1000克,雷管10枚,导火索、导爆索2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1支或者气枪2支,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5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仿真枪10支、管制刀具20把、弩5支以上或者查破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弩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涉爆涉枪重大案件或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窝点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以下奖励:查破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破获持枪伤害、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窝点的,视情给予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据统计,自3月1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共收缴各类非法枪支102支,子弹26712发,仿真枪450支,管制刀具1102把;收缴炸药571公斤,雷管1659枚,索类60.9米;收缴剧毒化学品21公斤;查处涉枪案件2起,涉爆案件1起。

  省公安厅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45号省公安厅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子邮箱:gatwgzd@163.com。

  举报电话:0451-82696331。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