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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废弃电子产品需专业处理 不得露天焚烧
2010-04-09 17:33:00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韩丽平 樊金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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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8日,哈尔滨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哈尔滨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从产生、回收、处理等环节加强哈尔滨市废弃电子产品的管理。

  《办法》规定,在产生环节上,要求单位产生的废弃电子产品,应当直接交给有资格的处理企业进行处理;个人产生的废弃电子产品应当交给或者出售给回收经营或者处理企业进行回收处理;专业从事电子产品生产的单位,须将产生的废弃物直接交由处理企业,并应当记录废弃电子产品的种类、处理情况等,每季度到环保部门备案。回收经营者和处理企业应当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电子产品销售商和维修、售后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制度,并对回收的废弃产品进行登记。从事废弃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企业必须是取得国家相关规定资格的,不得露天焚烧、直接填埋或者随意丢弃,处理企业要建立废弃电子产品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向环保部门报送废弃电子产品的经营活动情况。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