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0日讯 近日,黑龙江省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住宅工程要实行100%分户验收,通过分户验收及时发现问题,并在竣工验收前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应书面告知购买人,避免双方产生纠纷。
据了解,分户验收已经纳入《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进行管理,要求今年所有新建住宅工程都要实行100%的分户验收。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保证对分户验收的抽查量,实行分户验收问责制,对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依法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按《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指南》履行分户验收职责,对分户验收的结论进行签认。分户验收发现的无法进行整改不合格项,建设单位要履行告知义务,与业主就有问题住宅进行协商验收,在双方知情并认可的情况下,达成买卖协议,从而避免事后产生纠纷。
在分户验收时,对每一套住宅内涉及的内容要逐一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填入《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表》相应栏目内,最后由建设单位代表填写“综合验收意见”。验收项目主要有十个类别,包括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室内空间尺寸;门窗制作、安装质量,细木、油漆质量;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卫生间、厨房等防水工程质量;采暖系统安装质量;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室内燃气工程安装质量;楼层公共部分工程质量;其他如烟道等。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