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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提示:学生配镜要“五注意” 切忌省事图便宜
2010-04-16 11:09:06 来源:东北网  作者:顾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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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6日讯(记者 顾硕)当前,很多学生因为视力下降等原因要配制眼镜。面对哈尔滨街头随处可见的600余家眼镜店,消费者该如何选购商家和产品呢?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今天通过本网提示:学生配镜要做到“五个注意”。

  ——配镜前最好先去正规医院进行眼科检查。因为有些学生的视力下降并非由近视或近视散光引起,可能是一些眼部疾病所导致。因此,在验光前应进行系统的眼科检查,区分是真近视还是假性近视等。

  ——配镜应去正规医院或信誉好的眼镜店。切忌图便宜或省事,要查看眼镜企业是否取得了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眼镜企业的验光设备和检测仪器是否有合格标记;验光、制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眼镜有无合格标识(证)。眼镜企业的“四证”,是保证配镜质量的前提。

  ——配制眼镜必须经过验光、试戴等程序。验光最好到医院去做,按医生要求,必要时应做散瞳验光,特别是未成年人和初次配镜者。验光后,要索取验光单。因验光易受情绪、身体状况的影响,故应当在数天内经过两次验光,以达到科学准确的验光结果。

  ——注意眼镜的材质选择。一般眼镜片分为树脂、玻璃和水晶等几种,镜片和镜框都应有保质期。镜片、镜框、镜架如果是进口材料,应有进口商检证书。树脂镜片因为具备重量轻等优点,很受学生欢迎,但是保养要求也比较高。如温度超过60℃,高温下由于各层的膨胀率不同,镜片就会有一定损坏,进而变得模糊,其耐磨系数也明显低于玻璃镜,所以消费者平时佩戴时要注意对镜片的保护。

  ——购买眼镜后,要向销售单位索取配制眼镜加工单、发票、售后承诺等凭证,以便将来出现问题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发现眼镜佩戴后长时间(通常超过一周)仍有不适反应,消费者应及时咨询眼科医生或专业人士。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