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哈尔滨市规定房屋拆除必须环保 大风天严禁拆除施工
2010-04-22 10:33:54 来源:生活报  作者:孙殿喜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黑龙江新闻网讯 为减少拆迁扬尘和残土运输对市容环境的影响,哈市开始施行“六严格三不准三禁止”措施,要求拆除企业全程实施环保拆除、密闭运输和标准化作业,凡是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责令停工,并设立举报电话。这是记者今天从哈市拆迁办获悉的。

  “六严格”中要求严格现场监督,当地拆迁管理部门严格指导监督房屋拆除企业全程实施环保拆除、密闭运输和标准化作业,凡是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责令停工,监督整改。整改验收不达标的,不得恢复施工。

  “三不准”即封闭围挡不达标的,不准施工;湿式施工措施不到位、降尘设备和人员不到场的,不准作业;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其他恶劣天气,不准拆除。

  “三禁止”即运输手续未核准的,禁止承运;超载运输未封闭的,禁止装运;轮胎及箱板未清洗(清扫)干净的,禁止出场。

  哈市拆迁办负责人表示,对擅自施工的拆除企业一律责令自行整改,3个月内不整改的依法吊销资质,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新项目抽签、招投标;凡是施工方案不健全、现场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一票否决,并视情节给予禁止投标、限期整顿、吊销资质,直至清出哈市拆迁市场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依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从重处理,并接受社会监督。市民发现违规作业可拨打市拆迁管理部门监督电话84678650举报。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