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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出租未经乘客同意合载罚500元 黑出租罚款2万元
2010-04-27 09:11:31 来源:生活报  作者:杨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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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26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获悉,《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黑车首次被抓由原来罚款5000至10000元提高至2万元。

  《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暂扣非法营运车辆,每辆车处以2万元罚款。处罚后,仍从事非法运营的,没收车辆。

  《条例》还规定,出租车拒绝租乘或中途倒换乘客乘坐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合载;未经乘客同意绕道行驶;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驾驶员未如实给付乘客有效票据,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