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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勒索案牵出云南交通肇事通缉犯 “潜伏”2年落网
2010-05-06 11:26:2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董兴东 刘显军 宫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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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6日讯 女子黄某在某超市停车场上被两名男子抢劫,可没想到几天后,黄某又收到劫匪打来的勒索电话。当警方将两名嫌疑人抓获后,发现其中一名男子正是云南省一起交通肇事案的网上通缉犯丁某。

  据南岗区法院法官向记者介绍,在哈市隐姓埋名两年的丁某,没想到自己会因为一时贪财而落入法网。去年4月24日19时许,丁某和朋友卢某闲逛到某大型超市的停车场时,看到一辆高级轿车驶入停车场。随后,车上走下一名单身女子黄某。二人对了个眼色,商量好对策埋伏在轿车附近。当黄某拎着购物袋从超市出来后,他们悄悄来到车门附近,就在黄某开启车门的一刹那,两个人与黄某一起钻进车内。黄某被突然闪进车内的两个身影吓了一跳,刚想呼叫便被坐在后排的丁某控制住。随后,二人捆住黄某手脚,抢走3800元现金,并从其银行卡提走5200元钱。最后,卢某将车开到香坊区一处偏僻的地方,二人记下黄某的电话号码并带着车上的一部笔记本电脑离开。

  几天后,惊魂未定的黄某突然接到丁某的电话,称黄某想要电脑就汇5000元钱来,因为电脑内有重要的工作信息,黄某便将钱汇到指定帐户内,可等了十多天却毫无音讯。

  5月25日,丁某再次打来电话,暗示黄某还得再汇些钱。之后,黄某向警方报案。在丁、卢落网后,警方发现丁某是一名网上通缉的逃犯。2007年丁某在云南驾车肇事,酿下一死两伤的惨剧,将伤者送到医院后,丁某悄悄逃跑。

  近日,南岗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经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处罚金4万元。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处罚金4万元。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