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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足372元可领廉租补贴
2010-05-15 06:43:37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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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5日讯  本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续发工作昨天启动。据悉,哈尔滨市在实现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申请廉租补贴应保尽保后,人均月收入在372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也被纳入到本年度的廉租保障范围,并且首次领到了廉租补贴款。

  低收入家庭纳入廉租补贴范围

  据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王绍华介绍,哈尔滨市自2003年启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以来,全市受益家庭已增至近16000户,其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申请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已实现应保尽保。为进一步扩大受益范围,从去年起,哈尔滨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已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低收入家庭过渡。

  据了解,目前哈尔滨市市区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10元。根据相关规定,哈尔滨市7区(不含阿城区)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为,每人每月310元到372元(即低保标准1.2倍以下),也就是说,今年哈尔滨市家庭人均收入在372元以下,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均可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此项政策可使全市4000余户低收入家庭直接受益。

  三口之家廉租补贴每月提高75元

  据了解,本次廉租住房补贴款发放涉及道里、道外、南岗、香坊、松北和平房6个区,首批发放的是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9平方米和10平方米的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7平方米和8平方米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续发将于8月左右全部完成。

  据介绍,廉租住房补贴标准将视家庭人口数量来确定,其发放方式为一次性发放一年的货币补贴。2009年,哈尔滨市大幅度提高了廉租补贴标准,其中三口之家户均月补贴额由原来的330元提高到405元,每月增加了75元,涨幅为23%。其他补贴标准是:1人家庭360元/月,2人家庭380元/月,4人家庭430元/月,5人(含5人及以上)家庭450元/月。据测算,本次哈尔滨市将对3746户廉租家庭发放廉租房货币补贴近1700万元。

  740户家庭退出廉租房保障

  为确保廉租房租赁补贴款真正用于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市住房保障中心等相关部门对廉租户实行了动态管理;同时,严格执行政策,采取逐一排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续领租赁补贴的廉租户家庭的人口、房产、低保变动情况进行动态审核,并对廉租户改善住房条件的情况进行跟踪。

  据介绍,去年哈尔滨市有740多户家庭因条件改善、已不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退出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记者了解到,在退出的廉租户当中,有的原来是低保、低收入家庭,因原单位给缴纳了养老保险,如今到了退休年龄,开始按月领取退休工资,收入超出了申报廉租房租赁补贴标准。

  年内配建2082套廉租住房

  在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同时,哈尔滨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也不断增加。为筹集更多的廉租住房房源,哈尔滨市要求在新建住宅项目中按2%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截至目前,全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857套,仅去年年末和今年年初,就有617户廉租房家庭得到了配租的廉租住房。

  今年,哈尔滨市将进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品质,不断扩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受益面。按计划,今年哈尔滨市将新增廉租住房受益户3000户,新配建廉租住房2082套。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