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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社保呈现医疗保险金等“四增长”
2010-05-17 14:13:01 来源:鹤岗晚报  作者:张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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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鹤岗5月17日讯 投保新政策的出台、市民收入的增加、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市市民在考虑投资各类保险时,越来越“不差钱”。据我市城调大队最新资料显示,自年初至今,鹤岗市在社会保障支出中的养老基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失业基金均呈现“四增长”特点。

  近年来,随着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居民参保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保面和覆盖面逐步扩大,我市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支出呈逐年增长态势。调查数据显示,仅一季度,我市城镇人均社会保障支出253元,同比增长107.8%。

  个人交纳养老基金快速增长。随着“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我市参保人员增加,参保面扩大。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一次性交纳一定的养老基金,即可办理养老保险;同时个人交纳养老金选择高标准的人越来越多,从而带动养老金增长加快。调查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市交纳养老保险人数同比增长8.1%;人均交纳养老基金157元,同比增长191.9%,增幅高于社会保障支出84.1个百分点。养老金占社会保障总支出的比重达62.2%,比上年同期提高17.9个百分点。

  个人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快速增长。工资性收入增加,推动住房公积金上涨。由于就业人口的增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连续三年兑现阳光工资,企业提高员工工资,使职工收入增长,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随之提高。调查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市个人交纳住房公积金人均达到65元,同比增长42.7%。

  个人交纳的医疗保险金大幅增长。随着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全面实施,在校中小学生、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者、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等纳入医疗保险范畴,参保范围的扩大,市民参保热情提高,参保人数明显增加,使医保基金支出的增长。调查数据显示,一季度,个人交纳的医疗基金人均23元,同比增长33.5%。

  个人交纳的失业基金稳步增长。失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和个人不断增加。调查数据显示,2007年到2009年我市个人交纳的失业基金连续三年保持较快增长,增速分别为3.6%、34%和41.4%。仅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个人交纳的失业基金增幅就达到16.5%。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