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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资讯:9原则划定投档及调档最低分数线
2010-06-02 11:09:3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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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日讯 随着2010年高考日期的临近,很多考生家长纷纷打电话咨询我省2010年高考调档及投档原则。为此,本报记者特邀请省招办负责人对此进行详细解读。

  省招办负责人介绍,招生院校按我省批次线上生源志愿顺序,调取多于招生计划一定比例的考生电子档案审核录取即为调档;省招考办将我省考生按批次、按科类、按志愿、按分数、按计划120%以内,并按招生院校确定的调档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电子档案即为投档。在对军队(国防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艺术院校、体育院校等投档的同时,还限定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或划定的专业课录取分数线。投档、调档是高校招生录取中一个重要环节,招生院校和招生部门都须遵守以下9项原则。

  一、提前批院校、本科一批院校、本科二批院校、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分文、理科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招考办根据考生志愿、成绩从高到低按调档比例数,在同批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实行一次性投档,一次性投档完不成计划的,再按缺额的120%以内投档。

  二、本科三批院校分两段投档:在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分文、理科根据考生志愿、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投档;未完成计划的在本科三批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缺额的120%以内投档。

  三、高职(专科)院校分两段投档:在本科三批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文、理科根据考生志愿、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投档;未完成计划的在高职(专科)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缺额的120%以内投档。

  四、体育类在划定的文化课和术科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投档,由招生院校审核录取。对在招生章程中有特殊规定的高校,在文化课、术科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高校的录取规则向其投档。

  五、艺术类在划定的文化课和专业课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分三种:在文化课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在专业课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合格生源中,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文化课与专业课按比例折合,按合成分数从高到低投档录取。凡报考美术类未取得专业课全省统考或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本科层次不能被录取。

  六、定向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投档录取,定向招生计划在招生院校调档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若仍完不成定向招生计划,则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七、高校招收的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高校招收的艺术特长生,在高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且不低于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范围内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对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特别优秀、文化考试成绩低于试点高校调档分数下20分但达到我省确定的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提出申请,经省招考办批准后投档。

  八、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的高校(含省外本科高校招收的预科专业),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在我省相应批次本科(本科一、二批)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

  九、本科层次录取时,对在批次线上经网上公开征集志愿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将在批次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进行网上公开征集志愿,但批次线下考生原报志愿一律无效,所有尚未被录取的考生都需重新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责任编辑: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