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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五项政策资助贫困高考生 包括国家助学金等
2010-06-11 08:22:52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孙晓林 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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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1日讯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进入高校就读,黑龙江省已建立起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通过五项资助帮助贫困考生完成大学学业。有关人士特别提醒,凡在今年高考中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子,不要仅因家庭困难而放弃学业。

  据了解,这五大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可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其中,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黑龙江省标准为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三等助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黑龙江省还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同时,还有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以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大学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据了解,原则上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6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此外,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从去年起,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还由国家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予以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