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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有两张“真”身份证 担保人因公安局的疏忽赔15万
2010-06-11 11:09:1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李欣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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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1日讯 由于户籍民警在办理落户时审查不细致,哈市延寿县一男子拥有两张“真”身份证。该男子拿着身份证旅游出国后,便不见踪影。结果,为其担保的徐先生将因公安局的疏忽,损失15万元的担保费用。

  近日,哈市市民徐先生向记者反映,前不久,他一位老同学的儿子找到他,说要准备出国旅游,需要找人担保,担保费用为15万元。徐先生说:“我老同学在国外,这个孩子也是很多年都没接触了,我是看在老同学的情分上,才答应了他的请求。”

  4月29日,振桓在哈市一家旅行社办理了相关旅游手续。半个月后,旅行社找到徐先生称,振桓失去了联系,并要求他履行担保协议,给付旅行社15万元担保金。徐先生当即懵了,随后他拨打了振桓的电话,但都无法联系到他。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该旅行社组成一个20人的旅游团进行15日游,并约定5月13日返回。现在其他人都在约定日期回来了,只有振桓至今杳无音信。

  据旅行社经理介绍,振桓在办理旅游时登记的名字为韩振桓,年龄24岁,户口所在地为延河镇横山村广兴屯。不过,经过调查他们发现,他还有一个名字,叫徐振桓,年龄27岁,而且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所在地都不相同。

  记者调查发现,振桓确实拥有两个身份证,而且在公安户籍网上都能查得到。延寿县延河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振桓真实的名字是徐振桓,不过具体办理的过程不清楚,需要找原所长了解情况。随后,记者联系到延河派出所原任所长董延。董延告诉记者,根据当时的资料显示,当时延河镇横山村村民韩某拿着村里开的证明材料等找到派出所,说他的儿子一直没有落户口,要求落户口、补办身份证。于是,户籍民警为他的儿子办理了身份证等证件。现在他们也刚发现,原来韩振桓并非韩某的儿子。董延说,身为户籍办理审查机关,公安人员没有认真审查办证人员身份,调查工作不细致,导致一人拥有两个身份证,这是我们工作的疏忽。

  采访中,延寿县公安局局长赵凤海告诉记者,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中,公安机关已经将此证件信息注销。如果此案中,确实有公安人员违反规定,违法或违纪给当事人办理这张重复的身份证,一经查实一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面对这起意想不到的事件,担保人徐先生很无辜,因为公安局的疏忽,自己赔了15万。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