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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成为全省首家机动车业务下放试点单位
2010-06-18 14:59:52 来源:牡丹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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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牡丹江6月18日讯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科获悉,6月21日起,我市将正式下放机动车业务,市属六县(市)公安交警大队车管所都可以办理机动车业务。据悉,这是我省首次实行机动车业务下放,经过考察我市成为全省首家机动车业务下放试点单位,此项举措将于9月初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据了解,自2010年6月21日起,我市所属六县(市)车管所都可以办理机动车转籍、过户、变更、抵押、查封、注销等所有业务,居民可以就近到本县(市)的车管所办理有关机动车的所有业务,省去了往返市区的麻烦。

  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条款,进口车、中型以上客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四种车型的机动车业务仍需要到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科办理,不下放到县(市)。

  日前,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科全体工作人员集中整理了3万多份县(市)机动车档案,这些档案将于6月19日、20日发放到县(市)。凡是2006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属于哪个县(市)的就放到哪个县(市),方便市民就近到县(市)办理有关机动车业务。档案下发后,交警支队车管科还将对各县(市)所有车管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责任编辑:侯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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