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22日讯 21日,记者再次随同交警部门上路取缔、教育违法行人时发现,部分行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满不在乎”。交警部门表示,行人横过道路不使用过街天桥、人行横道等,违法横穿道路或翻越交通护栏造成交通事故,也须负一定的事故责任。
21日10时,记者随同交警部门来到中山路检查。在人和街过街天桥处,少数行人不走天桥,绕过交警的执勤岗位涉险过街。在工人文化宫附近的公交站台,许多乘客下车后直接横穿中山路,一些人不听从两名协警的指挥。10时30分突然降雨,两名妇女在距天桥不到50米处准备跑步横穿道路,执勤交警示意她们从天桥过街,几番劝说,他们才很不情愿地走向过街天桥。由于中山路革新街往火车站方向道路宽阔、车速较快,记者多次看到横穿道路的行人在快速行驶的机动车中躲躲闪闪,十分危险,少数违法行人对取缔和劝说“满不在乎”,其中一名李姓男子更表示“我着急。他们还能撞我咋的,车撞人他得负责”。对此,现场执勤交警表示,有李某这样想法的市民不在少数。20日,在中山路与巴陵街交口,一名横过道路的行人被一辆轿车刮倒,所幸轿车车速不快,行人并无大碍。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哈尔滨市共发生5起因行人违法横穿道路、翻越隔离护栏导致的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在这5起事故中,违法过街的行人均不同程度承担了事故责任。其中,5月17日23时25分,赵某横过中山路未走人行过街天桥,横跨中山路与人和街交口处的隔离护栏时,被黑AP2656号微型面包车当场撞死。由于肇事双方均有违法情节,肇事车辆被认定为主要责任,行人为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