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伊春
搜 索
伊春出租车2009年油价补贴标准发布 每升汽油补0.2495元
2010-06-22 11:12:19 来源:林城晚报  作者:刘莹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伊春6月21日讯 21日,记者从交通部门获悉,伊春市城市出租车2009年油价补贴标准现已发布,并将于近期发放。

  据了解,此次油价补贴范围为市本级(伊春区)及市所属区(乌伊岭区、汤旺河区、新青区、红星区、五营区、上甘岭区、友好区、乌马河区、翠峦区、美溪区、西林区、金山屯区、南岔区、带岭区)具有合法经营手续的出租车经营者。补贴时间为2009年1月至12月。补贴标准是运营车辆平均消耗每升汽油补贴0.2495元,市本级(伊春区)每台出租车运营满一年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为2055元;市所属区每台出租车运营满一年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为1482元。

  发放原则及方法,即每台车按补贴标准一次性发放。报停月份、报废期限后的月份、《道路运输证》审批前的月份均不予发放;经营者应持《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和本人《身份证》三证及其复印件到当地交通分局运管站报名、审核;当地财政局按照各区交通分局提供的经营者名单及应发金额,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存入个人存折;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租车单车因报废、新增等原因经营期不足一年的,按其使用油耗总量计算,为了便于核算,资金发放到元,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