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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不得饲养大型犬 将捕杀拒不整改者宠物犬
2010-06-24 09:52:41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李发
东北网6月24日讯 6月初,哈市公安机关开展整治十项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动,其中城区内禁止饲养大型犬成为重点整治内容之一。连日来,记者走访九站公园、防洪纪念塔、繁华闹市区及一些居民小区,看到大型犬仍随意出入公共场所,主人将狗散放在公共休闲区等情况仍然存在。
家住哈市道里区的曹先生反映,他和老伴都有早起晨练和晚上遛弯的习惯,而他家附近的九站公园每天遛狗的人很多,他们一直不愿在此锻炼。近日得知哈市要整治市区内饲养大型犬的行为,以为这些侵占居民休闲空间的大狗不会再出现了,但近两天他和老伴再次到九站公园晨练时,发现一些没有上狗链的大狼狗仍然在肆无忌惮地跑来跑去。
据警方介绍,根据规定,哈市城区内不得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违者警方将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对宠物犬予以捕杀;携犬外出必须系犬链,外出时间为19时至次日6时,其他时间不得携犬外出;携犬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犬类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警方将依法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警方将依法对伤人犬予以捕杀。
责任编辑: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