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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区医保费收缴延期至9月30日
2010-06-30 10:47:47 来源:林城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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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伊春6月30日讯(记者杨佰艳) 29日,记者在伊春区社保局了解到,伊春区将延迟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缴时间。伊春区居民可在7月1日—9月30日之间到所在的社区登记、申报,然后到伊春区社保局在中行设立的保费缴纳窗口进行缴费。

  据伊春区社保局局长孟令烨介绍,为了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伊春区于2009年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和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于28日在两所医院做试点开展城镇居民刷卡就医。截至目前已经为51000余名城镇居民办理了医保卡。医保卡的发放工作由各个社区来完成。参保居民现在就可到社区去领取。没有缴纳2010年保费的市民可在7月1日-9月30日之间补交本年度保费后方可领到医保卡。

责任编辑:张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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